ITC 通知(2002年2月22日)
美国对中国进口的不可锻铸铁管件
反倾销调查的初期阶段
进程1
进程2
进程3 进程4
调查文件号:731-TA-990 (初期调查)
调查部门: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事项: 反倾销调查初期阶段日程安排
主要内容: ITC特此通知,依1930年关税法733(a)条款对从中国进口的不可锻铸铁管件开始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税则号7307.11.00。除非商务部依据1930年关税法732(c)条款将立案时间延长,委员会将在45天的调查期后,即2002/4/8做出初步裁决。
补充信息:
背景资料:
该调查在2001/2/21接到若干国内公司、企业上诉后展开。
参入调查者及公开名单:
希望作为有关方参加调查的有关人士(申诉者除外)应在本通知在联邦公告发布后的7天内向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申请书(依据委员会规章201.11和207.10规定)。产品使用者(如产品以零售方式销售)和消费者代表有权作为有关方参与调查。委员会秘书处将列出包含所有参入者本人或其代表的姓名和地址的公开名录。
商业机密信息的保护(BPI)及其使用者名单
依据委员会规章207.7(a)条款规定,在初步调查阶段收集的涉及商业机密(BPI)的信息,将只向已经APO条款授权的申请者公开,此申请在本通知在联邦公告发表后的7天内递交委员会秘书处。申请者必须能够代表参入调查的利害方。在初步调查中已获授权者无须再次申请、委员会秘书处将为授权使用BPI信息的有关方列出专门名单。
调查会议:
委员会将于2002/5/14早9:30召开调查会议,有意出席会议的有关方应在2002/5/12之前与Mary Messer联系(电话202-205-3193),以便按排会议事宜。征收反倾销税的支持方和反对方都将有一个小时的陈述时间。能够提供证据的非参加方可在听证会上做简短陈词。
书面材料:
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在2002/5/8前向委员会提交听证预备会简述材料(具体形式内容应与委员会规章207.23条款一致)。参加者也可提供与其听证会陈述有关的书面证据。(具体形式内容应与委员会规章207.24条款一致)及听证预备会简述材料(具体形式内容应与委员会规章207.25条款一致),所有材料应在2002/5/22前提交。2002/6/10,所有参加者可以查阅所有资料,无权对此作出任何评论。所有评论应于2002/6/12之前提交,但评论中不可包含任何新的事实信息并严格按照207.30规定。所有书面材料必须依照201.8规定。所有包含BPI信息的材料具体形式内容应与委员会规章201.6、207.3、207.7条款一致。委员会不接受任何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材料。
依201.16(c)和207.3条款规定,任何参加者提供的材料必须向其他参加者公开,并及时提供参加证明。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无参加证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