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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钢铁及其制品降税情况解析(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钢铁及钢铁制品逐渐在我国对外出口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仅次于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等产品的出口,在我国对东盟的出口中,钢铁及其制品也是第三大主要出口产品。同样,在我国自东盟的进口中,钢铁及其制品也呈逐年攀升趋势。因此,考察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钢铁及其制品的降税情况,在目前的进出口结构中,对于我国和东盟来说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我国企业扩大对东盟出口,实现钢铁出口多元化,有着明显的参考价值。

钢铁及其制品,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列入第十五大类“贱金属及其制品”中,其中钢铁列在第七十二章,钢铁制品列入第七十三章。

一、中国与东盟钢铁及其制品贸易情况

2005年我国自东盟进口钢铁及其制品达到5.1亿美元,主要有热轧铁或非合金钢板材、冷轧铁或非合金钢板材、钢铁螺钉、不锈钢平板轧材、钢铁废碎料等。

从具体产品来看,进口最多的是厚度大于1.5毫米小于3毫米的热轧卷材(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税目7208.3990),2005年进口额达到1.75亿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34.3%;其次为厚度小于0.3毫米的冷轧卷材(除冷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税目7209.1810),进口3036万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6.0%;第三位为厚度大于..5毫米小于1毫米、屈服强度小于275牛顿/平方毫米的冷轧卷材(税目7209.1790),进口2901万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5.7%;第四位为涂漆或涂塑的铁或非合金钢宽板材(税目7210.7000),进口2354万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4.6%;第五位为其他螺钉及螺栓(不包括木螺钉、钩头螺钉、环头螺钉、自攻螺钉,税目7318.1500),进口2175万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4.3%;第六位为厚度大于0.3毫米小于0.5mm的冷轧卷材(除冷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税目7209.1890),进口2172万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4.3%;第七位为厚度大于1毫米小于3毫米的冷轧不锈钢板材(税目7219.3300),进口1404万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2.8%;第八位为镀锌的其他形状的铁或非合金钢宽板材(税目7210.4900),进口1219万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2.4%。以上几种产品进口额共占钢铁及其制品总进口的64.4%。

从出口来看,2005年我国对东盟出口钢铁及其制品32.3亿美元,主要有铁及非合金钢的半制成品、铁或非合金钢轧材、铁或非合金钢热轧条杆、无缝钢管、空心异型材、生铁、镜铁等。

从具体产品来看,我国对东盟出口最多的为矩形截面钢坯(宽度不小于厚度的两倍,含碳量低于0.25%,税目7207.1200),2005年出口额达到5.1亿美元,占钢铁及其制品出口总额的15.8%;其次为宽度小于厚度两倍的矩形截面钢坯(含碳量低于0.25%,税目7207.1100),出口额2.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9.0%;第三位为直径小于14毫米圆截面的其他热轧盘条(未带有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槽沟及其他变形,税目7213.9100),出口额1.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3%;第四位为含碳量低于0.25%的非矩形截面钢坯(税目7207.1900),出口额1.39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4.3%;第五位为热轧铁或非合金钢窄板材(税目7211.1900),出口额1.1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7%;第六位为含磷量不高于0.5%的非合金生铁(税目7201.1000),出口额1.16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6%;第七位为其他钢铁结构体及部件(桥梁、塔楼、门窗、脚手架等除外,税目7308.9000),出口额808.7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5%;第八位为含碳量低于0.25%的冷轧板材(税目7211.2300),出口额740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3%。以上几种产品的出口额占我国对东盟钢铁及其制品总出口额的45.5%。

二、中国与东盟钢铁及其制品贸易的主要特点

(一)我国对东盟贸易顺差较大

我国自东盟进口的钢铁及其制品金额仅占我国向东盟出口额的六分之一弱。由此易知我国在钢铁及钢铁制品的生产方面与东盟相比有较为明显的优势,2005年顺差达27亿美元之巨,尽管进入2005年由于我国采取宏观调控政策,我国对东盟的钢铁出口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但仍维持着较大的出口规模。

(二)在进出口产品中,原料和半成品占有主要地位无论是我国自东盟进口还是向东盟的出口,都集中在钢铁原料和半制成品方面,最终制成品的贸易规模仍然较小。如果细分来看,我国对东盟的出口半制成品的比例高于东盟对我国的出口,这也说明我国钢铁产业与东盟相比基本处于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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